香港中通社8月29日電 泰國憲法法院29日裁定,總理佩通坦因在與柬埔寨參議院主席洪森的通話中違反憲法相關規定,即日起被解除總理職務。

佩通坦被解除總理職務(新華社資料圖)
法院判詞指出,佩通坦的行為違反道德準則,不符合憲法規定的任職資格。此裁決引發泰國政局新變數,代總理普坦將繼續暫代總理職務。
這場風波源於泰國與柬埔寨軍隊5月28日在邊境地區發生衝突,造成1人死亡,兩國關係緊張。佩通坦隨後與洪森進行私密通話,試圖緩解局勢,但通話錄音於6月中旬外洩。錄音中,佩通坦語氣親暱,尊稱洪森為“叔叔”,自稱“侄女”,並將泰國陸軍第二軍區司令本辛稱為“瘋子”,批評泰國軍方將領為“對方的人”。此言論引發泰國民眾強烈不滿,認為其損害國家尊嚴,涉嫌違憲。
泰國憲法法院7月1日受理調查佩通坦是否違憲的請願書,並暫停其總理職權。8月29日的裁決顯示,法院9名法官中多數認為佩通坦缺乏誠實正直,嚴重違反道德標準,因此判決其不適任總理。佩通坦自2024年8月16日起擔任總理,僅在位約一年。
根據泰國法律,佩通坦被免職後,整個內閣亦被解除職務。眾議院需儘快召開會議,從現有候選人中選出新總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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