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0月28日電 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8日分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中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和新修訂的中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兩者均明確,在村委會和居委會下設委員會中設立“老年人和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進一步強化對老年人和(留守)兒童的關心關愛。

資料圖:在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川主鄉鐵佛村,留守兒童和黨員志願者一起放風箏。圖片來源:新華社
此外,關於修改中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增加規定,未設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委會、村民小組可以依法代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進一步明確村委會、村民小組與農村集體組織的關係,與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做好銜接。
新修訂的中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增加規定,居委會協助指導和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協助調解物業糾紛。
據公開資料,中國的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城市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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