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城市讨论城市,特别是讨论古今城市的形态学问题,是一些学者习惯的做法,对两河流域的城市也一样。在这个意义上,一般认为到早王朝时期以后,我们所熟悉的典型的两河流域城市以宫殿和神庙为中心的特征开始稳定下来。作为对这一观察的确认和进一步的延伸,学者们还注意到,特别是在南部地区,这种城市传统在其形态学基本格局不变的情况下,至少作为宗教中心得以延续到楔形文字文明的终结,验证了南部两河流域城市生活的连续性。但同样明显的是,大体上巴格达向北的北部两河流域情况和南部有相当的不同,形态学的讨论往往淡化两个地区之间城市样貌和发展上的差别。根据新的发掘和研究,两河流域北部地区如布拉克丘(Tell Brak),在形成城市的时间上可能并不晚于南部,不仅与南部城市存在形态学差别,并且很早就有群体性暴力事件的证据。
更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在超越个别城市的层面上,因为气候等导致的生业环境变化,北部地区的城市生活曾经在历史时期不止一次地被打断,并因此在历史发展的节奏上与南部形成意味深长的对照和互动。大体从公元前4千纪中期开始,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上游和后者的支流喀布尔河(Khabur)上游地带的城市生活出现萎缩,而南部城市如乌鲁克的影响这个时期开始深入北方并留下自己的印记。到公元前4千纪末期和公元前3千纪早期,从北部两河流域的证据看来,来自乌鲁克的影响又明显减弱,而且大量的北方城市被彻底放弃,整个地区进入某种乡村化状态。直到两三百年后,这些地区才重新出现大型聚落,北部两河流域也再次城市化,形成埃布拉(Ebla)等著名城市。随着气候条件的再次恶化,特别是在所谓的4200年前气候事件前后,北方城市又一次开始经历衰落。在两河流域的历史上,这已经是阿卡德王朝和乌尔第三(Ur III)王朝的时代了,这个时期北方城市的衰落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要归因于阿卡德王朝国王们的征服是个问题,但看起来即使是他们的故事很可能也是大范围气候变化情况下整个两河流域衰落与动荡的一部分。
从这1000多年北方城市兴衰起伏来看,两河流域南北之间似乎确实存在某种互动的节奏,包括相对和平状态下物品与观念上的彼此借鉴和极致情况下的乘虚而入。相比于南方,北方城市生活缺乏连续性的特征确实也有可能是因为北方更容易受到大范围气候变化的影响。可惜的是,这样试图将南北两河流域的城市与城市化现象纳入同一个阐释框架之中,尝试在整个两河流域的层面上做出理解的努力,在两河流域研究领域中属于例外而非常态。例如,在尝试回顾两河流域早期城市考古学的学术史的时候,法国考古学家帕斯卡尔·巴特林便说,试图对北部、南部两河流域以及今伊朗西南部特别是苏西亚纳(Susiana)和法尔斯(Fars)地区的发现进行大范围的综合是“不可能的”。在出于谨慎,充分考虑技术层面的循证困难之外,我们认为,其中的原因也在于某种整体性概念框架的缺失和偏差,这种缺失和偏差虽然不限于城市史方面的研究,但足以让类似的综合工作缺乏动力。
所以,有必要对“两河流域”这个通常被用来在广义上指称地理意义上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古代文明的概念做出进一步解析,以说明这种困境的性质。在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伊拉克裔学者巴赫拉尼看来,“两河流域”或者更准确地讲“河间之地”(Mesopotamia),其实原本就不是一个可以被拿来研究、挖掘和阐释的史学对象,而是一种西方特别是近代西方史学叙事的诗学制作。出自黑格尔的东方主义历史哲学,在19世纪两河流域考古大发现之前已经存在,却作为结论被拿来套用在对两河流域考古证据的阐释上。结果就是,古代两河流域被人为地从真实的历史时空之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在治理传统上以东方专制主义为特征,但在其他方面都面相模糊的“死文明”。即使如此,这个静态的“死文明”也被认为与停留在东方专制主义状态的西亚地区的近代人群毫无关系。作为西方文明的“摇篮”,西方才更有资格继承。
作为典型的东方主义建构,“两河流域”在所指的地理范围上其实也是变动不居的。巴赫拉尼提到,两河流域或“河间之地”原本被欧美人用来指称原奥斯曼治下伊拉克地区前伊斯兰时代的古文明,伊拉克是10世纪以来阿拉伯地理学文献中对这个地区的称呼。然而,作为现代国家的伊拉克,其边界实际上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文简称“一战”)期间臭名昭著的塞克斯—皮克特协议(Sykes-Picot agreement),众所周知,后者是一个英法之间划定“一战”之后势力范围的分赃协议。也许是出于对这段并不光彩的历史的自觉,或者更可能是出于某种学者的本能,以西方学者为主流的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研究者们通常一方面理论上接受现代伊拉克和两河流域在概念上的继承性,另一方面通常把叙利亚东北部也纳入视野,正如考古学家将其当作北部两河流域的一部分,实践中则往往根据自己熟悉的特定历史时期主要政权的控制范围来设定关注范围。在忙于田野调查、遗址挖掘的学者们的研究实践与大范围、长时段、文明史层次的理论建构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南北城市和城市化发展路径问题,首先暴露的是这种理论关怀的先天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作为一种权宜之计还是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策略,聚焦于南部两河流域,重审一般意义上文明滥觞时期南部的城市与城市化现象都有着充分的理由。从城市史的角度,这样的尝试至少有助于我们理清南部两河流域一带早期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语境,更好地认识早期南部城市的生业环境。在理论层面上,即使如詹宁斯倾向于消解概念上城市和国家以及用国家定义的文明之间的逻辑关联,大部分历史时期的国家和文明仍然以城市为重要的载体,历史时期城市的兴衰和国家的兴亡之间更有着无可否认的关系。对南部两河流域早期城市和城市化现象的关注,或者也可以让我们有机会转换视角,从中寻找文明史意义上的某种规律性,挽救看起来已经岌岌可危的“两河流域”概念。
在早期两河流域的研究实践中,传统上对南部城市的关注集中在其生业模式与环境问题上。亚当斯到南部两河流域开始他后来影响深远的考古调查的时候,他的目标便在于理解当地农业社群的形成和他们征服冲积平原的方式,以及在此语境中“串珠”一般的早期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对此类人类学色彩浓厚的问题的关注有当时特殊的学术语境,例如亚当斯自觉地要以实证的方式挑战魏特夫(Karl A. Wittfogel)提出的“治水社会”概念,后者是东方主义的著名代表,以环境决定论的面目出现。很有意思的是,亚当斯对灌溉系统和国家权力之间逻辑关系的处理策略,与前述詹宁斯对城市和国家之间关系的处理相当一致,而且结论上都倾向于解绑二者的逻辑关联。从学术史的角度看,亚当斯等同代学者的这种关怀也意味着,他们的研究策略往往也为抽象的理论问题服务,重点并不在于对历史进程的描述。如人们后来所知道的,亚当斯等学者成就卓著,在亚当斯本人的重要贡献之外,这一时期的南部两河流域和西南伊朗一带的考古调查还直接催生了在早期国家研究中影响同样深远的“聚落层级”论。但在理论上的贡献之外,可能同时受到当时能够利用的技术手段的限制,他们在文明早期的南部两河流域生业环境问题上更多依赖于当时已有的研究进行推演,而少有细节层面的分析和验证。
这样说并不会降低亚当斯工作的重要性,反而让人更容易注意到他的严谨,以及观察的敏锐。一个经典的案例是,在他的考古调查范围内亚当斯注意到,尽管乌鲁克时期早些时候地处北方的尼普尔—阿达布(Nippur-Adab)地区村镇定居点的单位面积通常不大于五公顷,这一地区定居总面积却比较大,也就是定居点数量较多。然而到了晚期乌鲁克时期(Late Uruk),这种情况发生了某种戏剧性变化。这一时期乌鲁克地区城镇总面积比尼普尔—阿达布地区的增速要快得多,而且乌鲁克地区小型村镇的数量也同步大量增加。亚当斯指出,这样的现象背后应该有某种人口迁徙现象,并推论有可能与人口向乌鲁克方向的聚集也就是城市化有关。后来有学者对亚当斯的数据细节做出矫正,并提出这种人口流动和水资源的利用有关,但亚当斯关于人口流动现象的观察依然有效。
改变长期以来人们对南部两河流域早期生业环境和人地关系的刻板印象,从而影响有关此地区早期文明史阐释框架的贡献,主要来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和21世纪的工作,特别是新技术手段和新材料如卫星照片的运用。其中,美国学者珀尔内勒完成于2003年的博士论文可以说是这个潮流中的一个突出代表。主要利用解密的卫星照片,珀尔内勒成功地重构了从公元前7千纪到公元前4千纪南部两河流域两河入海口地区的地貌变化,提出这个地区的主要城市都建立在湿地地带的“龟背”(turtle backs)之上,这些“龟背”属于更早时代的更新世(Pleistocene)留存,由于能够在洪水季节为人们提供保护,成为人们定居的首选。这些城市尤其得益于周边丰富的湿地资源。
与半个世纪以前的亚当斯等学者相比,珀尔内勒的研究具有突破性的地方在于,她采用新材料运用技术手段收集的新证据,从根本上打破了长期以来所谓外来人群“征服”南部两河流域冲积平原的神话,对文明滥觞时期的人地关系和生业模式提出了新的理解。由于看起来和早期文献中展示出来的南部两河流域生业环境更为接近,珀尔内勒的研究自发布以来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和接受。珀尔内勒的研究也被阿尔嘎则用来解释南北城市发展路径的差异,其关键线索是城市从周边吸纳资源的效率。借助于语文学者对楔形文字文献的研究,阿尔嘎则对古代两河流域水路和陆路交通的成本进行详细的计算和比较,发现水路交通的效率甚至可以达到陆路交通的八倍之多。在阿尔嘎则看来,不同地区城市吸纳资源的效率差别,或者可以解释南北城市分布模式和发展模式上的差异。相较于为了就近取得资源而不得不彼此保持距离的北方城市,南部两河流域的城市分布要随意得多,低廉的交通成本无疑有利于城市的成长。
特别是最近,随着伊拉克考古的重新开放,学者们在另外一个重要的早期两河流域城市拉格什(Lagash)开始了新的发掘,为进一步认识南部两河流域文明滥觞时期的生业环境提供了新的机遇。拉格什考古发布的成果还不算多,主要地也仍然更多关注城市形态学问题,但根据团队成员之一古德曼博士最近的报道,拉格什城所在的地方,直到公元前4千纪后期,至少在公元前3200年之前还在水面之下,而这个时候幼发拉底河入海口西岸同样依赖水路交通的乌尔(Ur)、乌鲁克已经文明昌盛了。这个时期今天波斯湾深处的环境变化之剧烈可见一斑。另一方面,早王朝后期拉格什的兴盛逻辑和乌鲁克、乌尔这些早期城市亦当类似。尽管都不能算是直接向大海开放的海港,借助于自然或者人工的水路交通,这些城市在河流不断改道、三角洲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将周边的湿地改造成为吸纳财富的大片“海绵”,自身也不断成长为规模惊人的都市。
古德曼关于南部两河流域水体变化和冲积扇形成进程的重构当然也有更加具体的后果。例如,前述晚期乌鲁克时期尼普尔—阿达布一带向乌鲁克方向的人口流动,看起来正好发生在拉格什浮出水面的时代,而在此之前无论是尼普尔还是阿达布,有可能事实上也处在距离海岸不远的地方。这种情况下,人群面向更偏南方的乌鲁克一带的成规模的迁徙需要更为具体的理由,在充分考虑水文和环境因素的情况下,出于经济原因向南方大都市周边的集中可能是比较合理的解释,尽管具体的内在机制目前仍难以判断。对我们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虽然学者们仍然会争论公元前4千纪乃至公元前3千纪南部两河流域具体水路的性质,是自然还是人工,或者是用来引水灌溉的水渠,争论具体城市的地基是怎样的来历,古德曼的报道和珀尔内勒等学者的研究,已经让一个具有自身环境特点,自然和人文都在快速变化着的早期南部两河流域湾区世界展现出来。
前引阿尔嘎则教授早年曾经开风气之先,在早期两河流域研究中引入世界体系理论,引起过热烈但未必有意义的争论。近20年来,一方面回避未必有价值的争论,另一方面延续在更为广阔的区域内理解两河流域文明发展的思路,特别是在珀尔内勒对南部湾区环境的重构之后,阿尔嘎则将关注重点放在阐释南部两河流域在文明滥觞时期可能拥有的某种竞争优势上。如前所述,在考古学文化上,南部两河流域和北部大概在公元前4千纪后半段分道扬镳,但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南部突然在社会规模、人口密度和社会复杂性上具有了竞争优势。与北部和其他邻近地区相比,南部两河流域不仅经历了可能跨越公元前4千纪的第一次经济上的“绽放”(efforescence),而且在乌鲁克晚期又再次“绽放”,最终成为公元前3千纪西亚地区文明世界的领头羊。
这种非同寻常的经济腾飞和社会发展,在阿尔嘎则看来归根结底与有利的气候条件下远距离贸易的发达有关。南部两河流域的乌鲁克、乌尔和后来的拉格什都处在得天独厚的水陆交通关节点上,自然有机会成为近代伦敦那样的大都市。是否公元前4千纪到公元前3千纪这一时期的北半球季风如阿尔嘎则和其同事们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所说,正好提供了有利于海上远距离贸易的自然条件,就目前证据来看还不好做出最后的论断,但这无疑是一幅极具想象力也相当有吸引力的图景。即使仍然存在有时候十分激烈的批评,就其已经呼之欲出的样态而言,在南部两河流域城市、国家和文明的源起问题上,阿尔嘎则和他的同事们事实上提供了一个以远距离贸易等经济因素为核心,可以与魏特夫、亚当斯等学者的传统看法相提并论的第三种理论,我们认为可以直接称之为“湾区文明论”。
以“湾区文明”相称,意味着我们同样倾向于将早期城市在南部两河流域湾区的兴起和发展首先理解为一种经济现象,主要以财富积累、贸易繁荣和随之而生的文化昌盛为内容。这样的“文明”概念不一定要被放在带有社会进化论色彩的一般性理论框架之中理解,更不需要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国家”概念捆绑。值得强调的是,这种看起来不够正统的“文明”观,其实和我国传统中“文教昌明”的含义相当接近。问题仅仅在于,在南部两河流域的语境之中,作为“文教昌明”的“文明”和作为国家的“文明”在历史进程之中究竟是怎样的关系。根据我们对乌鲁克“祭司王”(PriestKing)的研究,“祭司王”即使能够作为乌鲁克城市国家形成的标志,也无法和后世的王相提并论。而在此之前,乌鲁克作为一个“文明”之城很明显已经存在很久了。因此,我们倾向于同意詹宁斯的看法,以城市为载体的“文明”,并不预设政治经济学意义上国家的存在。
最近,波纳提(Giacomo Benati)等学者将两河流域国家的起源处理为一种制度上的整合过程,将概念上的国家与非国家的分水岭设置在所谓的城市国家(City State)阶段,以祭司阶层与军事权力以互利为原则分享社会控制权力为特征。根据波纳提的归纳,这个质变首先发生在乌鲁克晚期的南部两河流域。然而,如果真正的国家是祭司、军人和商人,也就是掌握社会治理、安全和经济技能的不同精英被整合进同一个政治体成为统治阶层的话,两河流域完整意义上的国家要到前巴比伦时期也就是汉谟拉比(Hammurabi)时代才成型。并非巧合的是,从早王朝时代到汉谟拉比时代,特别是经过阿卡德时期(Old Akkadian Period)的统一战争和之后的分分合合,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的广大地区已经在历史进程中被不止一次地整合在一起。两河流域真正国家的出现和通常意义上两河流域文明的形成,事实上被处理成了同一个进程,这一点和理查德森多年前的思路产生了异曲同工的效果。
这种拉长战线的处理方式有其便利之处,但只要将“文明”概念与“国家”概念捆绑,就仍然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和有关南北城市发展路径的讨论类似,早期两河流域政治发展史中的经典争论之一,即所谓南北政治传统差异问题提示我们,一般被认为是两河流域文明起点的南部两河流域,即使在跨越分水岭成为国家并因此理论上已经可以被称作文明的话,事实上仍只能被当作不成熟的文明,因为这时候的国家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国家。也就是说,只要在概念上国家仍然是文明的前提,我们所说的南部两河流域“湾区文明”就只能作为真正的文明的初级形式来理解,以“文明”来命名南部两河流域“湾区”,在严格意义上仍然是不合法的。另外一种选择是降低“湾区文明”和约定俗成的“苏美尔文明”“巴比伦文明”的概念层级,都把它们当作更高层级的两河流域文明的初级形式来看待。虽然不能说不允许这种语义上的多层次性,在我们看来,将文明概念彻底从国家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仍然是更为有效的方案。
因其语义含混而自带偏见,詹宁斯弃用“文明”概念,选择在他看来更加容易定义,更“科学”的“国家”作为讨论对象。但在我们看来,波纳提等学者的新制度主义“国家”起源论反而暴露了“国家”概念本身的问题。“文明”概念固然语义含混并带有内在的偏见,“国家”概念在这两方面只怕也不遑多让,只是对其定义上的含混已经有较多的讨论,对其自带的文化上的偏见较少有人论及罢了。这至少意味着“国家”概念的“科学性”并非无懈可击。我们无意在此处完成这个任务,只是认为,只要将“文明”概念与“国家”概念解绑,让“文明”的归“文明”、“国家”的归“国家”,二者完全可以老死不相往来。这样,只要在物质和精神文化上显现出足够的内在一致性和一体性,“湾区文明”这样的称呼就完全可以成立。按照同样的标准,“两河流域文明”“中美洲文明”的称呼也完全合法,而且不需要“城市”“国家”这些标签的加持。
在最近的一篇小文中,我们尝试着提出了“文明理由”(Reason of Civilization)这个概念。尽管仍需要进一步的阐发,作为一个方法论概念,其问题意识指向的是让一个文明成为文明,形成具有内在一致性和一体性的作用机制,以及与这种机制相辅相成的对这种机制的文化自觉。从阿卡德王朝时期特别是纳兰辛(Naram-Sin)的统一战争切入,我们引用20世纪后期北部两河流域考古学的重要贡献之一,即威尔金森(Tony J. Wilkenson)等学者对“农业不确定带”(Zone of Uncertainty)概念的提炼和进一步阐发,将纳兰辛的统一战争和“农业不确定带”因为气候变化而必然造成的社会动荡联系起来,强调纳兰辛对整个两河流域范围内与地理和气候有关的“文明理由”可能有所自觉。环境因素和对环境因素的自觉是“文明理由”的一个方面,尽管后者的内容要比包括气候条件在内的环境因素丰富得多。本文对南部两河流域生业与环境的讨论,无非也是尝试着呈现“湾区文明”这个方面的“文明理由”,只是因为更广阔范围内的两河流域文明的“文明理由”内在地将南部两河流域湾区涵括在内,二者才不得不发生历史的关联,以至于后者最终成为前者的一部分。
虽然以“早期城市与南部两河流域湾区文明”为题,本文的目标事实上在于完成三个方面的任务。首先,从目前南部两河流域早期城市的认识入手,尝试着提出“湾区文明”的概念,以有助于重新认识整体性的“两河流域文明”,前者是后者的起点和部分;其次,为目前有关城市、国家和文明的理论和概念论争提供一种史学的选择,避免没有必要的戏剧性论断,并毫不意外地保留“文明”的概念,只是不认为有义务继承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的用法;第三,本文也试图通过引入“文明理由”这个方法论概念,挽救岌岌可危的整体性的“两河流域文明”概念,这样的整体性概念和“湾区文明”完全可以并行不悖,是具体历史进程中的“文明理由”将二者联系在一起,使后者最终成为前者的一部分。毫无疑问,对有关的证据和理论问题,都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但以早期南部两河流域为例做出的这种尝试,或可有利于西部亚洲文明史的写作和比较研究,因此不揣浅陋,以为抛砖引玉之功。